《郑州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打造收运处理体系全链条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 》

麦电网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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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电网讯:近日,郑州市发布了《郑州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打造收运处理体系全链条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详情如下: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郑州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打造收运处理体系全链条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 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 (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各有关单位: 现将 《郑州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打造收运处理体系全 链条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 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


郑州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打造收运处理体系全链条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 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 〔2017〕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 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建城 〔2019〕5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 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 (建 村 〔2019〕19号)和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生活垃 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7—2020 年)的通知》 (郑政 〔2017〕22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 抓手,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全面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全程分 类体系,基本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 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大力促 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扩面提质、抢抓工期、聚集重点、查漏补缺的原则,落 实 《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紧盯分类投放、分类 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不完善以及党建引领作用不强、 部门协同合力不够、宣传发动力量不足、资源回收利用率不高等 各环节的短板和问题,加快建设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新一轮 分类投放及收运处理设施,综合施策,促实提效,发挥好部门力 量,动员好社会力量,上下同心协力,全面营造垃圾分类扩面提 质的良好氛围,为郑州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020年底前,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以上,生 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2021年底前,全市生活垃圾 分类覆盖率达到97%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以上; 2022年底前,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8%以上,生活垃 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源头减量


1. 推行绿色办公。严格按照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 〔2019〕18号) 等相关文件,加大行政事业单位绿色采购力度,推动绿色采购。 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减少使用一次 性用品,推动绿色办公。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事管局,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2. 严格落实限塑令。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 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 〔2020〕80号), 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使用菜篮子 和布袋子,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遏制 “白色污染”, 率先在全国完成新一轮 “限塑令”的实施。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商 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3. 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加强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管理,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不再 主动提供牙刷、牙膏、香皂、浴液、拖鞋、梳子等一次性消费用 品和低值耗品,鼓励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 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4. 推进快递包装减量。督导快递企业落实 《快递业绿色包 装指南 (试行)》,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指导在 本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快递企业网点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 置。组织发动好每年11月份第一周的 “绿色快递宣传周”活动。


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物流口岸局、市供销社,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5. 建立完善垃圾处理和跨区域补偿制度。按照生活垃圾 “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出台 《郑州市城 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逐步建立 “多产生垃圾多付 费”的经济调节机制,健全差别化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模式,积 极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 偿的原则,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办法,建立受益 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生态环境跨区域补偿机制。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二)全市覆盖推进


6. 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中直驻郑单位、省直机关、驻郑部 队、郑州市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带头在本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服从辖区街道办事处业务指导和 管理,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监督,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公共 机构及相关企业针对可回收物在四大类生活垃圾中占比较大的实 际,在辖区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建立完善可回收物投放箱房,并 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包括分类收集点位示意图、分类收集去 向、责任人、咨询及举报电话等内容。


牵头单位:市事管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县 (市)、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间:2020年9月


7. 部门通力协作。全市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全市生 活垃圾分类工作;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属医院开 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属学校开展生活 垃圾分类工作;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旅游景点及星级 饭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资源规划、 农业农村、商务、供销社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 的相关工作;各行业协会负责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引导、督促成 员单位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广 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供销社、市农委、市商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8. 公共区域分类标识明晰。加强对机场、地铁站、火车站、 汽车站、公交站、旅游景点、城市广场、公园以及各类文体活动 场馆等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因地制宜设置标识明显的 分类指引和分类投放容器,并大力开展公益宣传,加强现场督促 引导,教育市民群众在各类公共场所能够自觉和准确地分类投放 生活垃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局、市 体育局,各区县 (市)


完成时间:2020年9月


9. 市域分类全覆盖。充分发挥各区县 (市)、街道 (乡镇)、 社区 (村)的属地管理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由城区公 共机构、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向沿街门店、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区 域延伸。对市内五区及四个开发区管委会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月考评的街道 (乡镇),要指导督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 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 2020年6月底前全部推行生活垃圾四分类,无物业管理的小区 由街道 (乡 镇)和 社 区 (村)结 合 工 作 实 际 采 取 合 理 方 式 于 2020年7月底前全部推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对市内五区及四个 开发区管委会未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月考评的街道 (乡镇),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同步推进垃圾分类 工作,街道 (乡镇)机关所在区域实行垃圾投放 “定点”、垃圾 收集 “定时”、垃圾运输 “专车专线”、垃圾处置 “无害无废”的 工作模式,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农村区域实行户分类、村收 集、街道 (乡镇)运输、区县 (市)处置的工作模式,努力做到 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应用尽用、日产日清,市级层面对市 内五区及四个开发区管委会未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月考评的街 道 (乡镇),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排名,年底进行一次通报讲评。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6月


10. 开展绿色小区、绿色单位、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制定出 台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标准》 及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学校标准 (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绿色 学校标准 (中小学)》《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学校标准 (高校)》,以 辖区为单位抓好创建评比工作,建立各类型可推广、可复制的生 活垃圾分类示范推广模式。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三)提升投放水平


11. 落实沿街店铺分类垃圾桶进店。沿街店铺、餐馆等便民服务场所每家店铺的生活垃圾桶,除约定的收运时间、收运地点 可摆放在临时归集点外,其他时间一律放置在产生单位内;根据 垃圾量一般选用120L 或240L 的标准垃圾桶,如若垃圾产生量 较少则可使用普通垃圾桶;临时归集点的生活垃圾专用桶不得满 溢,并在桶体标注产生单位名称,零星生活垃圾采用垃圾袋包装 并扎紧袋口以防滴漏、撒落;有物业服务的沿街店铺产生的生活 垃圾由物业归集,收运单位按时到与物业约定地点收运,无物业 服务的沿街店铺由产生单位与管理部门单独签订收运合同,收运 单位按约定时间上门收集。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12. 实行生活垃圾定点规范投放。结合 《郑州市城市规划管 理技术规定 (试行)》,在城区住宅区全面推行厨余垃圾和其他垃 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按照每300至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厨 余垃圾、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定时投放点的原则,根据住宅小区 空间条件合理确定投放点数量,定时定点投放点宜设置为箱房形 式,且必须满足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投放需求。在城 区住宅区推行废弃玻璃、废弃金属、废弃塑料、废弃纸类等低附 加值可回收物定点不定时投放模式,按每个住宅区或每3000户 至少配置一个回收点的原则设置低值可回收物投放箱房,住宅小 区无空间条件或现有垃圾房无冗余空间的,也可采用提供定期或预约服务等形式建设流动型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住宅小区公共 宣传栏、主要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要公示定时定点投放箱房和低值 可回收物投放箱房的投放时间和相关要求。


牵头单位:各区县 (市)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各有关单位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13. 强化便民服务措施。搭建 “互联网+垃圾分类”公众服 务平台,为市民提供宣传、查询、预约回收等服务,提高生活垃 圾分类便民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四)规范收运处置


14. 建立完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各区县 (市)级城管 部门每日需对城区内产生的厨余垃圾定时定点收运至分拣中心进 行集中处理。厨余垃圾的收运处理要做到四个规范,一要规范清 运队伍,由各区县 (市)级城管部门通过招标、招募等公平竞争 方式确定厨余垃圾收运企业,杜绝无序清运、无资质清运等问 题,确保厨余垃圾日产日清,并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进行 收运。二要规范收运车辆,厨余垃圾的收运车辆应选用密闭、环 保、高效、智能的专用车辆。三要规范处理路径,厨余垃圾统一运至区县 (市)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进行统一处置,分拣中心未 建成的区县 (市)可协调运至其他区县 (市)已运营的分拣中心 进行处置。四要规范管理台帐,记录厨余垃圾来源、数量、去向 等,并向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报告。同时,鼓励各单位 在解决好产品应用的前提下,开展厨余垃圾最新处理技术、工艺 的研发、学习和使用。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市)


完成时间:2020年9月


15. 建立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居民小区、机团单 位、相关企业等居民生活源的有害垃圾,以区县 (市)为单位, 采取区县 (市)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收运处置资质的第 三方企业处置;区县 (市)级城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配齐有害垃圾 收集车辆,明确有害垃圾收集点、收运路线及收运时间,并向社 会公布,做好收集工作;区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与城管部门的沟 通对接,主动做好居民源的有害垃圾贮存、转移、处置环节污染 防治的监管工作;居民源的有害垃圾贮存点为区级生活垃圾分拣 中心,贮存点要严格落实相关标准规范,形成居民小区 (单位) 单独投放—区级环卫部门收集—区级分拣中心暂存—市级环保部 门协调有收运处理资质企业收运处理的闭环。有害垃圾运输及处 理费用由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区县 (市)财政列支。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市)


完成时间:2020年7月


16. 建立完善其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其他垃圾的收运处理 按现有的收运模式组织实施,由区县 (市)级城管部门采用封 闭、环保、无抛洒滴漏的运输车辆进行收运,并按要求运送至焚 烧发电厂或填埋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17. 建立完善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 关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与环卫收运系统 “两网融合”政策,根据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由各区县 (市)统 筹考虑区域大小、可回收物量等因素,通过适度扶持、特许经营 等方式,积极培育区县 (市)内托底性可回收物市场主体,尤其 要以住宅区或单位为基本单元,建设完善便于交投的回收站点。 鼓励各区县 (市)主体企业采取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 开展回收服务和统计工作,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允许市级再生 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 (由市供销社确定)在建成区的居民住宅 区外以连锁、加盟等形式设置适量的可回收物回收中转站 (点), 用以回收住宅区以外的零星可回收物。回收中转站 (点)均需在 区县 (市)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备案。市供销社指导市再生资 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出台可回收物回收中转站 (点)行业标准,并加强日常监管。各回收点及其服务人员 要坚持回收过程中 “统一标识、统一车辆、统一服装、统一衡 器、统一服务”的 “五统一”,坚持回收服务中 “回收人员信息 公开、回收价格公开、回收种类公开、投放电话公开、便民热线 公开”的 “五公开”制度。落实区县 (市)政府可回收物补贴主 体责任,制定属地化可回收物体系运作资金补贴政策,对低值可 回收物予以专项资金补贴,确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逐年提升。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18. 推进园林垃圾、大件垃圾资源化终端处置。各区县 (市)要健全完善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收运队伍,鼓励以街 道办事处为单位,采取定时定点的方式收运大件垃圾。探索建立 园林绿化大型枝干垃圾与大件垃圾协同处置体系,推进园林绿化 垃圾与大件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消纳体系建设。对于资源化利用可 行性不高的季节性园林绿化落叶,可运输至其他垃圾焚烧处理厂 焚烧处理。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19. 开展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收运秩序整治。加强生活垃圾收 运车辆管理,特别是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收运车的车容车貌、污水撒漏、规范运输作业等,以区县 (市)为单位建设 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固定清洗、消杀点,建立垃圾收运车辆日常清 洗制度,确保车身整洁,车辆防滴漏硬件设施完好,防止污水滴 漏。公布分类运输车辆收运线路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 督,在中转站 (点)、压缩站和收运车辆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确 保分类收运体系规范运行。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五)完善硬件设施


20. 建设完善区县 (市)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不断完善分 拣中心功能布局,建设完善大件垃圾拆解处置、废旧织物分拣贮 存、玻纸塑金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分拣贮存、有害垃圾分拣贮存、 厨余垃圾预处理减量、污水及臭气处理、垃圾减量分类宣教、物 联网监管等功能。确因土地、规划等因素导致分拣中心各功能模 块无法集中在同一区域的,可另外选址筹建或采取租赁、合建等 方式予以完善,不得删减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暂存分 拣体系模块,确保辖区内产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有暂存之处 和厨余垃圾的脱水减量,真正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品种相配套的 收运处理体系。分拣中心内厨余垃圾固液分离后的废水排入城市 污水管网前须进行预处理,排放污水水质应符合 《污水排入城镇 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的规定。区县 (市)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务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工程完 工后的审计工作,要依据分拣中心建成后的现状建 (构)筑物及 设施设备采购合同,紧扣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暂存分 拣功能体系是否完善、工作用房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要素,凡厂 区内与垃圾分类暂存、分拣及处置功能不相干的企业宣传屏 (板)及各类独立装饰,不得列入市级奖补范围,防止厂区豪华 但功能不完善问题发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牵头单位:各区县 (市)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21. 建设完善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住宅小区垃圾分 类投放设施主要指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箱房、玻纸 塑金等低值可回收物定点袋装投放箱房、大件垃圾暂存点和废旧 织物投放箱体等。各区县 (市)在筹建分类投放设施时,要认真 贯彻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 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 (建村 〔2019〕19号),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与老旧小区改造、房 前屋后环境整治、完善配套基础设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作为 实施载体,共同推进落实。


牵头单位:各区县 (市)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 管局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22. 推进果蔬垃圾就地化处理。新建农贸市场必须配套建设 有机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现有的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果 蔬超市等,由各区县 (市)根据实际实施果蔬垃圾就地化处理。 采取厨余垃圾制有机肥处理技术的,处理产物应符合 《有机肥 料》(NY525)的要求,且大批量生产时要有长期销路。建设费 用依据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财政扶持的意 见》(郑政 〔2018〕14号),市财政按照每建成1座湿垃圾处理 项目,验收投运后按照建设投资50%给予奖补。


牵头单位:市市场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23.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平台。以智慧城市建设为 契机,根据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打造涵盖生活垃 圾分类智慧化管理平台系统的智慧城管系统,建设郑州市生活垃 圾分类监管平台,实现对生活垃圾前端分类、中端收运和末端处 理的全过程、全覆盖、智慧化监管,确保各类生活垃圾及其再生 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六)发动社会参与


24. 拓宽社会宣传载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七进” (进单 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商场、进场站)、“资 源回收日”、绿城啄木鸟、环保志愿服务等社会宣传活动。加强 生活垃圾分类从业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25. 抓好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坚持生活垃圾分类从娃娃抓 起,将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和基本要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综合实 践活动,作为中小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内容。印发中小学、幼儿 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校园 (含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相关 工作纳入全市教育督导事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小手拉大手” 等社会实践活动,促进一代人良好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 识的养成。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26. 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利用车站、机场、高铁、公交、地 铁、楼宇电视、公园景区等公共宣传平台滚动播放生活垃圾分类 知识宣传片。全市公交车、出租车和沿街商超、单位拥有 LED 显示屏的每天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27. 凝聚社团组织力量。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行业协 会等组织的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势和载体,构建广泛的 社会动员体系,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民政局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28. 发挥主流媒体宣传功效。利用全媒体、融媒体等新闻媒 体,报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开设生活垃圾 分类专栏,形成全方位、多层面的宣传氛围,不断增强生活垃圾 分类宣传的时效性和影响力;开设生活垃圾分类曝光台,对不按 要求设置分类收集容器等违规问题进行媒体曝光;开设区县 (市)奖惩榜、街道 (乡镇)红黑榜,每月结合月考核成绩在主 要媒体上予以公布。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29. 发挥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宣教功能。各区县 (市)要 分区域、分批次组织辖区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的干部职工参观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营造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


责任单位: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30. 开展社区月培训活动。各区县 (市)要组建垃圾分类培 训教员队伍,以社区为单元开展好 “一区 (社区)一月一课”培 训活动,通过社区课堂、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居 民、物业管理人员、家政人员、保洁人员等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 训,做到应知应会。同时,要充分发动党组织、党员、志愿者和 群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形成共建共 治共享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责任单位: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31. 调动居民广泛参与。建立市、区县 (市)、街道、社区、 小区五级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光荣榜,每月通过小区公示栏、社区 宣传栏、区县 (市)政府网站、市级主流媒体予以公示,并对进 入光荣榜的市民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组建居民垃圾分类志愿者 队伍,在各居民小区通过自愿参与的形式组建市民生活垃圾分类 志愿者队伍,在早、晚两个投放生活垃圾的高峰期引导小区居民 分类正确投放,参与日常小区垃圾分类义务宣传工作,通过自发 参与、相互带动全面提升居民自我分类投放的意识;组建大学生 志愿服务宣教队伍,联络驻郑大学按照就近原则组建大学生生活 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宣教队,与街道 (乡镇)或居民小区建立一对一志愿结对服务,利用寒暑假、节假日、休息日或其他闲暇时 间,到居民小区开展分类知识义务宣讲、解疑答惑等活动,提升 小区居民的分类知晓率、正确率,大学生志愿者因参与分类志愿 活动产生的交通、误餐等费用,各区县 (市)可列支部分资金予 以适当的补贴;同时,各级政府要在文明市民、五好家庭、星级 文明户等评选中优先推荐进入生活垃圾分类光荣榜和参与垃圾分 类志愿服务的市民,在全社会鼓励居民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七)强化监督管理


32. 督导物业管理企业履职尽责。制定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 本,将生活垃圾分类事项纳入合同文本,督促物业管理企业落实 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尤其要将有关生活垃 圾分类行政执法结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形成约束机 制。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33. 规范饭店景区管理。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星级饭店和 A 级旅游景区行业督促、指导内容,纳入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纳入农贸市场、餐饮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内容.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发 展中心,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34. 落实工作考核。依据 《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考评工作的意见》 (郑发 〔2020〕8号)及 相关考评办法和 《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年郑州市大城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办 〔2020〕26号),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市综合考评范围,考核成绩按比例计入改进城市管理专项绩效考核成绩, 建立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考核体系一致的线上报送、线下核查的 综合评分系统,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郑州市综合考评工作小组印发的《郑州市2020年度改进城市管理工作专项绩效考核方案》(郑 考评 〔2020〕1号)。同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纳入 到各级绩效考核和文明城市创建测评内容。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8月


35. 实施工作奖惩。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每月对各 区县 (市)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工作奖惩,对月综合排序第一的区 县 (市)给予财政奖励200万元,对月综合排序倒数第一的区县 (市)给予财政扣罚200万元。落实街道 (乡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每月对综合排序前十和后十的街道 (乡镇),在 市级主流媒体上予以曝光。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9月


36. 明确日常督导重点。各级督导人员对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进行日常督导检查时,要督导相关责任人重点落实好以下八个严 禁,即:严禁拾荒人员进入居民小区翻拣垃圾桶;严禁垃圾箱房 以外的垃圾桶无盖或有盖不盖;严禁垃圾投放点地面不硬化造成 垃圾污染地面或绿化带;严禁四大类别的居民源生活垃圾混投混 放,尤其是将有害垃圾投放到厨余垃圾桶内;严禁拟交付收运的 四大类垃圾中混有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医疗垃圾;严禁出入小 区的垃圾收集车辆不符合规范要求和混装混运;严禁沿街店铺将 垃圾桶放置于室外;严禁在城区范围内设置未经区级生活垃圾分 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废品收购、中转、仓储站点。


牵头单位:各区县 (市)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供销社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37. 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格落实 《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 类管理办法》,市、区县 (市)两级组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队伍, 科学设立固定执法日,将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常态化、固定化。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6月


38. 建立函告制度。对未有效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的 市级以上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 (市)据实上报后,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函告以上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市)


启动时间:2020年7月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作为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任 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 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动郑州市生活垃 圾分类上水平、走前列,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当好示范和表 率。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健全领导机 制,系统谋划,强力推进,层层压实责任。区县 (市)政府要把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作为向市政府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之 一。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区县 (市)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调研,亲自谋划、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区县 (市)和有关部门要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落实情况要及时报 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政府督查室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重点督查事项,每半年对各单位推进情 况进行一次验收评估。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市政府每年对生 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表现比较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强化部门协同 坚持条块结合,强化职责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 既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属地主体责任,又要强化相关部门的业务 指导责任。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召 开各区县 (市)和市直有关单位参加的工作推进会,不断健全既 分工合作又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条与块、上与下的闭环责 任链,系统化、联动化、协作化推进各项具体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市、区县 (市) 两级财政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情况加大生活垃圾分类 投入力度,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保障好生活垃圾分类办公经 费、人员工资、宣传经费、奖励经费、培训经费,确保各项目标 任务如期完成。2021年始,街道 (乡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管 理所需费用,按每月户均10—15元由各区县 (市)财政列支。 要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 入,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要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补贴机制,鼓励企业参与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工作..


主办:市城管局


督办:市政府办公厅五处


抄送:市委各部门,郑州警备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