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

麦电网 来源:中国秸秆网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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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电网讯:日前,陕西省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详情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精神,全面促进我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国家和省上政策引导扶持下,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不断完善推广,秸秆产业化利用得到较快发展,特别是以秸秆为原料生产代木产品、秸秆沼气的兴起,加快了秸秆综合利用的进程,农作物综合利用率达到30%以上。但由于我省农作物秸秆数量大,以及秸秆收集、整理和运输成本等因素,关中等粮食主产区大量秸秆还没有被收集利用,焚烧秸秆现象屡禁不止,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威胁交通运输安全,影响城乡居民生活,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保障交通安全、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的高度充分认识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为目的,坚持产业化主导方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推动技术创新能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进一步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变废为宝,化害为利,积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统筹编制综合利用规划,重点抓好关中地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加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模式的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示范推广力度,优化综合利用结构和方式。坚持科技支撑,试点示范,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中的共性和实用技术难题,优先发展产业化示范项目。坚持政策扶持,公众参与,加大财政投入,制定财税扶持政策,形成以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立秸秆收集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化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综合利用效益和水平得到提升,综合利用率超过80%。


三、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


(四)编制秸秆利用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厅牵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局等部门参加,重点做好关中地区秸秆资源调查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秸秆资源情况和利用现状,尽快编制全省秸秆综合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资源分布情况,合理确定秸秆用作肥料、饲料、食用菌、燃料、工业原料和生物质发电等不同用途的发展目标,在现有基础上,完善综合利用项目和产业布局。


(五)加快建设秸秆收集体系。依托现有造纸厂、养殖场和秸秆综合利用企业,采取公司加农户的形式,按照政府补贴、市场推进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秸秆收集储存基地和物流体系。


(六)大力推广播种、还田机械化技术。加大财政投入,补贴推广各类农业机械,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加强33个重点县的400个500亩连片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扩大机械化直接粉碎还田、旋耕灭茬播种面积,有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七)积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强种植业与养殖业的结合,开展青贮、微贮和氨化秸秆,通过“饲草—畜牧业—沼气—果蔬”模式,完成农业生态系统内的物质循环利用,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效率,杜绝秸秆焚烧,控制“面源污染”。


(八)有序发展生物质能。结合乡村环境整治,加快建设秸秆沼气工程,推广固体成型燃料先进技术,按照全省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开发利用规划,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市和杨凌示范区合理布局秸秆发电项目,大幅度提高秸秆消耗量,推进秸秆利用产业化进程。


(九)加快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加工业。以现有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的造纸厂为重点,生产以秸秆为原料的非木纸浆。建设3—5个新型包装材料项目,生产工业托盘、人造板材、包装材料等产品,减少木材使用。积极发展秸秆饲料加工业和秸秆编织业。


(十)加强技术与设备研发。充分发挥我省科研优势,把研发、生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设备纳入年度科技创新工程,优先安排科技项目,组织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人员集中攻关,力争在短时间内使我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设备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经济、实用的集成技术体系,制造操作方便、性能可靠、使用安全的机械设备。


(十一)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技术推广。充分发挥省、市、县、乡四级农技服务站的作用,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和推广力度,特别是焚烧秸秆现象比较普遍的地区,县乡涉农部门要重视技术交流和知识普及,组织开展示范、试点工程,转变传统方式,提高农民技能,使秸秆综合利用真正成为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


(十二)加大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加大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在项目安排上要向秸秆综合利用倾斜,积极制定出台鼓励、引导政策,对秸秆发电、气化、燃料技术以及收集、贮运、粉碎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生产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和贴息补助,把秸秆还田、青贮等相关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各级金融部门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给予信贷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四、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三)明确各级责任。按照分层管理原则,建立省上引导支持、各市综合规划、县级加强监管、乡(镇)组织实施的领导机制,各级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切实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列入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内容,制定政策措施,抓好落实,努力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目标。


(十四)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统筹研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建议,加强对各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厅指导地方做好规划编制和项目落实工作。省农业厅负责做好秸秆资源调查。科技厅会同农业厅抓好技术研发和推广工作,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出台具体的财税扶持政策。省环保局会同省农业厅牵头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十五)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将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周边15公里范围内,关中地区国道、省道和铁路线两侧2公里范围内,全省大中城市郊区和县(区)政府所在城镇区域内列为禁烧范围。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对禁烧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实时监测和现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


(十六)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增强广大农民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