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报“十四五”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需求方案的通知》

麦电网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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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电网讯: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提报“十四五”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需求方案的通知。充分考虑城乡居民取暖及工业供热需求等,从严控制只发电不供热项目,大力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严格控制项目规模,已建装机和核准在建、待建装机规模不得超过合理规模,新建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3万千瓦。


以下为原文


关于提报“十四五”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需求方案的通知


鲁能源新能〔2021〕33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决策部署,科学谋划“十四五”全省生物质发电项目发展,进一步强化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省能源局将组织制定“十四五”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规划方案。为做好方案编制工作,请提供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需求等相关情况。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各市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1421号)等文件要求,分析本市农林生物质资源现状,提出“十四五”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需求等,省能源局将在汇总各市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全省能源行业总体部署,制定全省规划方案。各市依据规划方案,有序开展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核准,并做好后续工作。


二、重点工作


1.摸清农林生物质产业现状。截至2020年底,本地区已建成、核准在建、待建生物质发电项目数量、分布、装机规模等情况,火电厂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情况;2020年发电、供热、资源消耗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开展资源承载量评估。根据本地区农林生物质资源禀赋和运输条件等,结合供热、供电等需求,科学测算农林生物质资源承载量和生物质发电合理规模,原则上已建设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县不再布局新项目,避免资源需求量超出当地农林生物质资源承载量,确保生物质资源供应能力。


3.提出项目建设总体需求。包括新建项目需求,改建、扩建项目需求。充分考虑城乡居民取暖及工业供热需求等,从严控制只发电不供热项目,大力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严格控制项目规模,已建装机和核准在建、待建装机规模不得超过合理规模,新建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3万千瓦。


4.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在国土、城建、环保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下,合理规划本地区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布局,项目选址应主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及环境敏感区域,项目建设符合并网接入条件等。


5.制定工作保障措施。全面分析农林生物质资源收储运能力,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论证区域生物质资源收储运中心建设布局可行性,提出保持淡旺季资源价格、品种、质量基本稳定的有效措施等。


6.开展项目经济效益分析。落实生物质发电项目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等规定,将度电运行成本作为论证项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据,并充分考虑财政补贴政策逐步退出等因素,慎重投资决策,确保项目经济可行性。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市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衔接配合,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论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可行性,组织编制项目需求方案。主要包括:本市农林生物质产业现状,农林生物质资源承载量分析,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总体需求,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布局,工作保障措施,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等。


2.请于3月底前,将本市“十四五”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需求申请文件、需求方案、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式3份,及材料电子版光盘(1份),报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联系人:陶永宏、王军,



联系电话:0531—68627720,


邮箱:snyjxnyc@shandong.cn。


附件:1.XX市拟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情况汇总表


     2.XX市拟改建、扩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情况汇总表


山东省能源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