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电力行业鼓励类、限制类汇总

麦电网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作者:麦电网 2019-04-09

所属频道: 政策 关键词:

《2021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办法》发布!

《关于提报“十四五”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需求方案的通知》

《关于申报山东省绿色能源示范村镇的通知》

麦电网讯: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需要说明的是,对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本次修订的导向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顺应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大力破除无效供给。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填写意见反馈表,提出意见建议。

鼓励类

四、电力

1、大中型水力发电及抽水蓄能电站

2、单机 60 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

3、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 万千 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

4、缺水地区单机 60 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建设

5、重要用电负荷中心且天然气充足地区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

6、30 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 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

7、单机 30 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中 煤、煤泥等发电

8、500 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

9、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

10、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

11、继电保护技术、电网运行安全监控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

12、大型电站及大电网变电站集约化设计和自动化技术开发与应用

13、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

14、输变电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

15、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与应用

16、分布式供电及并网(含微电网)技术推广应用

17、燃煤发电机组多污染物协同治理

18、火力发电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及低温催化剂开发生产

19、水力发电中低温水恢复措施工程、过鱼措施工程技术开 发与应用

20、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开发与应用

2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22、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

23、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

24、分布式能源

25、高效电能替代技术及设备

26、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

27、火力发电机组灵活性改造

28、智慧能源系统

五、新能源

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 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

2、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3、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

4、高效太阳能热水器及热水工程,太阳能中高温利用技术 开发与设备制造

5、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燃油(柴油、汽油、航空煤油) 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6、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7、农林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设备、锅炉和炉具制造

8、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工业有机废弃物、 有机污水污泥等各类城乡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的大型沼气和生物 天然气生产成套设备

9、沼气发电机组、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装罐成 套设备制造

10、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11、5MW 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12、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

13、能源路由、能源交易等能源互联网技术与设备

14、高效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 加氢站

六、核能

1、铀矿地质勘查和铀矿采冶、铀精制、铀转化

2、先进核反应堆及多用途模块化小型堆建造与技术开发

3、核电站建设

4、高性能核燃料元件、MOX 元件、金属元件制造

5、乏燃料后处理

6、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

7、先进的铀同位素分离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8、辐射防护技术开发与监测设备制造

9、核安保关键系统开发与设备制造

10、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

11、核电站延寿及退役技术和设备

12、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

13、核能综合利用(供暖、供汽、海水淡化等)

限制类

三、电力

1、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 30 万千瓦级及以下的常规 燃煤火电机组(综合利用机组除外)

2、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煤耗高于 300 克标准煤/千瓦时 的湿冷发电机组,发电煤耗高于 305 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发电机组

3、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利发电

4、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煤电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