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鹏:加大对生物质发电行业“金融创新”支持力度

麦电网 来源:新浪财经 作者:赵子牛 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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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代表委员建议:重视生物质能负碳属性,推动生物质能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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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电网讯:生物质发电主要包括垃圾焚烧发电以及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等,作为清洁环保的可再生能源,它是能源革命的重要构成,也是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在两会提出的议案即与上述内容有关。李晓鹏表示,生物质发电产业长远发展应逐步摆脱补贴,走向市场。但现阶段综合考虑行业属性、发展阶段以及环保压力等因素,扶持政策不宜做重大调整,而应坚持“稳补贴、稳发展、稳预期”的总体思路,谨防政策转向过猛伤害行业发展根基甚至影响环保攻坚战。理由有三:


  一是生物质发电行业不仅具有能源属性,还承担着环保、民生的责任,在促进循环农业、农民增收、北方清洁取暖和县域生态环保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应给予合理补偿。应将生物质能利用纳入国家能源、环保、农业战略,加强政策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更好发挥其“综合利用率”。


  二是生物质发电总体上属于弱质产业,扶持时间或需更久一些。相较于风电、光伏,我国生物质发电民营企业多,盈利水平弱,抗风险能力差。生物质燃料成本和排放标准提高造成的环保成本上涨,使得生物质发电不具备风电和光伏发电的成本下降潜力。特别是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秸秆购买、储运等原料成本居高不下,近半营业收入来自电价补贴,对补贴政策更为依赖。据测算,一座年处理规模30万吨的农林生物质发电厂,在缺少国家电价补贴收入的情况下,每年将亏损3500万元,总的来说,行业暂不具备“断补”条件。


  三是生物质能是惟一可转化成多种能源产品的新能源,发展潜力大,当前正处在其技术提升、产业培育的关键期,“爬坡过坎”阶段更离不开政策的引导支持。


  此外,生物质发电企业补贴主要来自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对象包括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项目等),近年来,部分补贴发放滞后,增大了企业资金压力,对行业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综上,建议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相关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设置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后,可创新补贴方式,优化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行业高质量发展。建议如下:


  其一,继续保持生物质发电支持政策,优化支持方式,给市场稳定预期。一是继续发挥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及电价补贴的激励作用,建议相关基金对生物质发电企业支持政策延续到十四五期间。二是明确过渡期后生物质发电产业扶持政策,建议十四五之后由国家层面设立用于支持生物质发电发展的生态环保类基金,支持行业平稳发展。三是增加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行业升级的专项资金,支持科技研发、标准制定、示范工程、标杆企业,开展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的重大科技攻关和政策体系研究。


  其二,加大“金融创新”、“多元投资”支持力度。一是研究实施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或资产证券化业务,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二是探索村集体、农村经济组织等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相关项目投资,更好的发挥生物质能利用在扶贫和乡村振兴方面的作用。


  对于部分存量项目补贴资金缺口问题,已发布的补贴政策,按照“应补尽补”原则发放补贴,可通过发行可再生能源专项债方式,解决补贴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