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 91.55%用户对降低目录电价感受满意

麦电网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作者:尹明波 殷晓旭 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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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电网讯:为推进清理规范工作的落实,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职责分工,要求发展改革部门、电网企业各自按分工要求负责落实,涉及具体时间节点的任务均要按期完成。根据《实施方案》,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辖区内转供电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9月27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决定进一步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并明确了转供电单位应按非直抄用户电表类型选择电费收取方式。该通知的印发,标志着山东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的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统筹谋划力求实效


立足于保障转供电单位及时将降价措施传导至终端用户,自2018年开始,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的工作,让广大工商业企业真正获得降电价的实惠。


“早在2018年,我们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任务的同时,就认真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为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潘好亮介绍,2019年国家再次提出“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山东更是及时行动,分别于4月1日和7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了一般工商业电价。


潘好亮表示,“为巩固降价效果,确保改革红利传导惠及终端用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还成立了工作专班,并下发《关于继续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的通知》,持续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降价效应进一步显现。”


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构建顺畅的价格传导机制。根据国家要求,山东首先明确:转供电单位向各非直抄用户(含转供电单位)收取的电费总和以不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为限;转供电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其交纳的电费由所有用户(含转供电单位)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针对“预购电”问题,山东明确其电价标准不得高于工商业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同时要求转供电单位定期向全体用户公示其向电网缴纳电费凭证复印件以及同期非直抄用户电费收费清单。


为推进清理规范工作的落实,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职责分工,要求发展改革部门、电网企业各自按分工要求负责落实,涉及具体时间节点的任务均要按期完成。“在此基础上,我们及时部署开展统一排查,摸清底数,并组织转供电单位自查自纠。”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处长李东方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根据《实施方案》,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辖区内转供电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填报《转供电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表》,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和工作流程。


2018年9月底,山东省下发《关于开展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检查的通知》,部署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电力价格违法行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此次专项检查,全省共出动检查8726人次,检查单位3682个。同时,山东省以查促改,扩大转供电价格政策宣传力度,落实收费公示规定,督促转供电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并责令转供电单位按要求做好明码标价、电费公示、电费分摊、降低预购电标准,确保各项电价政策的落实到位。


为扩大政策影响,山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电网企业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双微”以及当地日报、晚报、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积极扩大社会影响。包括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内,全省组织召开电价政策提醒告诫会200多次,参会转供电单位7600多个;印发电价及转供电环节政策提醒告诫函(电价政策告知单)19.79万份,通过物业协会、电网企业发放给转供电单位、物业公司。有的市通过供电公司抄表人员在入户抄表时进行政策宣传,有的市通过在转供电单位张贴《致一般工商业非直抄用户的一封信》进行宣传。山东各市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电价政策,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还通过电网公众号配合宣传,同时发送政策提醒短信4300万条。


清理规范转供电工作初见成效。比如通过清理规范,淄博市银泰城、义乌小商品城、居然之家、华润万象汇、大商新玛特综合体等多家转供电单位预购电价由1.1元~1.38元不等,全部降至政府规定标准。潍坊市美林物业、梅涛物业服务公司、宝石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转供电企业将预购电价从1.1元~1.3元不等,全部降至政府规定标准。山东省工信厅组织的第三方评估显示:91.55%的用户对降低目录电价感受为满意。


全力推进狠抓落实


为确保改革红利切实传导惠及终端用户,2019年6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继续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的通知》,启动全省1600个重点转供电单位清理规范“回头看”工作,巩固降价成果。


首先,《通知》强调,“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再降低10%”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向全社会作出的重要承诺,各地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折不扣把降价红利传导给企业用户,让他们有实实在在获得感。其次,压实责任,要求各市工作专班按照分工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涉及具体时间节点的任务,相关单位、部门均要按期完成。第三,通知强调加强宣传和配合,各市要精心组织将转供电电价政策解读宣传到位,充分发挥好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以及电网公司的各自优势,协同作战,共同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工作。


据了解,山东是2019年全国唯一在省级层面由多部门联合主动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的省份。


在《通知》中,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着重强调“应按非直抄用户电表类型选择电费收取方式”。比如,对峰谷分时电表用户,转供电单位总表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且非直抄用户安装峰谷分时电表的,转供电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相应电压等级峰谷分时销售电价标准,向非直抄用户收取电费;对其他用户,转供电单位对上述峰谷分时电表以外的其他非直抄用户,除损耗费用外,不得随电费加收其他任何费用,损耗率最高不得超过12%。而对采用“先购电、后用电”收取方式的,“预购电价”标准不得高于山东省工商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预购电价”与“非直抄用户当月到户电价”电费差额部分应定期多退少补,退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通知》进一步强调,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应通过物业费收取,转供电单位不得随电费向非直抄用户收取。《通知》还鼓励转供电单位建设蓄能设施降低用电成本,要求他们如实记录相关时段电量、电价、电费等信息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通知》同时指出,要通过政策完善,探索建立“标准清晰、操作简便、易于监管”的转供电环节电价管理制度。


探索创新亮点纷呈


8月30日,为推动转供电加价工作深入开展,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召集山东省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在淄博市召开了部分市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问题专题调度会,结合当前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研究建立“标准清晰、操作可行、易于监管”的转供电电价新政策。全省各市发展改革部门守初心、担使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立足职能、积极作为,在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呈现出缤纷亮点。


威海——4月26日成立清理规范转供电工作专班,上半年已累计走访排查全市转供电单位191家。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部署继续开展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后,环翠区专班组织22家转供电单位、荣成市专班组织64家转供电单位、乳山市专班组织55家转供电单位召开了政策提醒告诫会,宣传解读电价政策。7~8月份,威海各区市专班实地走访转供电单位46家,对超标准收费单位进行提醒告诫,相关企业均按要求进行整改。


青岛——7月4日转发山东省降电价政策文件,并就青岛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提出要求。7月10日,召集区(市)有关部门人员,召开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任务部署会。8月22日,组织召开转供电政策提醒告诫会,发放《青岛市转供电电价政策明白纸》《转供电电费情况自查表》,会后并对市级督查组专办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8月份,青岛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和收费处答复群众关于转供电政策的来信、来电、来访23人次。青岛市工作专班对青岛海信东海商贸有限公司、青岛远洋物业公司、青岛银座物业公司等8家转供电单位进行了初步走访,调查了解转供电情况。


日照——7月份出台《继续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日照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专班,市、县(区)对各类商业综合体经营者代表组织召开了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8月份以来,日照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对重点转供电环节的相关单位进行走访,先后到苏宁广场、银座商场、华润置地有限公司等近20家转供电重点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和现场督查督办;对个别商场和物业公司未能将转供电政策执行到位、出现超规定加价的现象,则当即指出并责令其纠正。


济宁——及时制定印发《关于继续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的通知》,并成立工作专班。8月22日组成专门调查组,深入走访调查城区贵和、银座、运河城等50余家商户,对调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继续实施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济南——7月17日下发《关于转发<关于继续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部署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8月13日召开济南市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和谐广场、恒隆广场、连城广场、茗筑美嘉、丁豪广场等19家重点转供电单位参会。截至8月底,市工作专班联合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商河县、高新区等8个区县工作专班开展了走访工作,到重点转供电单位调查了解情况。


枣庄——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的通知》印发后,枣庄市发展改革委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继续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一是成立由枣庄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组成的工作专班。二是制定分批次走访计划,按照省公布的100个名单在年底前完成。三是召开政策提醒告诫会、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四是统一印制《关于转供电价格政策的提醒函》。


原标题:山东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动真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