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麦电网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能监办 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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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电网讯:近日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接到电力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单位、所在地电力管理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山东能源监管办报告,在暂时不能确定事故性质(是事故还是事件)、等级的情况下,可按照“先报告、后定性或先报告、后定级”的原则报告。
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和信息安全事件报送时限参照电力事故报送时限执行。其他电力安全事件和信息安全事件报送时限为: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接到事件报告后1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单位、所在地电力管理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山东能源监管办报告。涉及电网减供负荷或者城市供电用户停电的电力安全事故或事件,由省级电网企业向山东能源监管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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