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的函

麦电网 来源:国家能源局 作者:麦电网 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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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电网讯: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的函,内容如下: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结合有关任务分工,不断强化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摸排风险,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全面推进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时行动,周密部署电力行业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结合电力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国能安全〔2017〕6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各阶段重点工作,并明确了三个方面9条重点措施,要求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治理措施,认真开展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精神,《实施方案》明确电力行业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在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国家能源局配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实施。各级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配合有关安监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危化品安全监管责任,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配合省级安监部门及电力管理部门,督促电力企业开展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严密组织,加强督查,强化电力行业危化品监管责任落实

  国家能源局结合保电、防汛和安全大检查督查等工作要求,将电力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成立3个督查组,分别由王晓林、刘宝华副局长和韩水总工程师带队,赴福建、江西等十省市,对230余家电力企业开展安全督查,要求相关电力企业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针对电力行业的主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液氨,国家能源局制定印发了《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燃煤机组脱硫脱硝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从安全设施、运行维护、应急管理、安全管理等四个方面,对加强液氨重大危险源管控提出明确要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17〕1986号)中,要求新建项目要采用如尿素热解法等没有重大危险源的技术路线,在运火电项目研究实施重大危险源的替代改造方案。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采取召开电力安委会会议、电力安全座谈会、专题会等形式,及时部署跟进所辖区域电力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情况,并结合春秋检、防汛、保电、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类专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电力企业制定整改计划,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并书面汇报问题整改情况,强化问题整改。

  华北能源监管局积极配合地方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电力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开展督查,做到三个“一律”,即检查一律留整改通知书,一律跟踪整改情况,发现重大隐患一律约谈并挂牌督办。

  东北能源监管局通过电力安全监管平台,规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季度工作总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报送等标准表格,要求区域各电力企业按时报送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跟进、监督,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华中能源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场所“三防一严”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有关电力企业按照国家能源局安排部署,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落实闭环整改,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甘肃能源监管办督促辖区内各电力企业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内容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数量、用途、存储地点、主要风险、现有控制措施等,并重点对重大危险源情况进行梳理,分别建立了甘肃省电力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表以及重大危险源排查档案。

  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开展全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活动,共成立7个检查组抽调84名专家,对江苏24个主力发电企业进行检查,突出危险化学品管理等重点内容。2017年江苏省电力企业共排查危化品问题861项,已整改842项,对未能及时整改的均已落实监控措施。

  (三)积极响应,落实措施,电力企业危化品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各电力企业按照地方政府和国家能源局要求,均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组织机构,认真梳理、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结合电力生产特点,修订本单位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梳理、排查、整治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组织所属各单位对照国家有关危化品定义、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分级标准,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配置及资质、安全设备设施、监测监控系统、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经排查,国家电网涉及的危化品共245种,其中敦化抽蓄电站基建项目存在的乳化炸药构成国家级重大危险源。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从基建设计的源头上研究氨区、油库、氢站等重大危险源的替代物或防护措施。新建项目采用尿素替代液氨作为脱硝还原剂,锅炉少(微)油点火方式改为等离子点火方式,取消制氢站改为外购氢瓶站等,从基建源头上减少危险化学品使用,消除重大危险源。

  大唐集团公司制定了液氨改尿素滚动方案,计划至2020年底完成54家存在液氨企业的液氨替代工艺改造,彻底消除液氨重大危险源。建立了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并发布了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动态》。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要求下属单位制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并定期召开重大危险源分析会。通过安全生产月报、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项报表等,及时掌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危化品安全管理。

  浙江省能源集团公司要求集团公司、板块管理公司、下属电力企业制定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张清单,按季度详细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强化“事前有清单、事中有督查、事结有考核、误事有问责”等“四个有”的督促检查机制,确保危化品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需要强化。部分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职责不清晰,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不规范,未与危险化学品供货、运输企业签订安全协议,企业负责人、安监人员未按规定深入现场检查。

  二是设备设施管理需要完善。部分企业危险化学品区域存在消防设施缺陷,未使用防爆、防静电工器具,安全警示牌不全,危险化学品未分类存放等问题。部分企业没有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检查标准不规范,问题整改的闭环管理仍需加强。

  三是区域安全管控需要加强。部分企业对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以及氨站、氢站、油库等重点危险化学品区域时,未进行安全风险告知;液氨车入厂资质审查不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路线行驶。

  四是应急管理和培训需要提高。部分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器材配置不全,未建立应急防护器材台账,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未定期开展应急培训演练。部分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特性认识不足,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治理主体责任。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强化行业管理责任落实,进一步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修订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巩固、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成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整治工作要求,督促电力企业继续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加强与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发现、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强化现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督促电力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仪表、监测监控等系统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的定期检查、维护、试验和安全风险评估,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对仍在使用液氨做为脱硝还原剂的发电单位,鼓励企业积极研究、主动改造,用尿素替代液氨,逐步消除厂内现有重大危险源。要求电力企业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和培训。督促电力企业进一步梳理完善危险化学品专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演练。重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建立与政府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区域内应急资源,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强化企业对班组员工的培训工作,使员工熟悉危化品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安全意识。

  

  国家能源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