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电网讯:麦电网获悉,近日,河北省发布了关于认定2018年河北省热电联产电厂(机组)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认定2018年河北省热电联产电厂(机组)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有关企业:按照全省热电联产电厂(机组)认定管理有关规定,经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初审,检测单位检测,并组织专家统一评审,决定对2018年认定到期和新申请认定的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46家检测、评审合格的企业(名单附后)认定为热电联产电厂(机组)。
有效期为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
附件:2018年河北省热电联产电厂(机组)名单.xls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