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木兰县热电联产新建工程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麦电网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作者:麦电网 201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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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电网讯:日前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关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木兰县热电联产新建工程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详情如下:

关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木兰县热电联产新建工程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木兰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木兰县热电联产新建工程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及附送的《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木兰县热电联产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属于新建工程,位于木兰县木兰镇城区跃进街1委6组。主体工程建设2台75t/h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13MW背压机组,配套建设了1座100m高烟囱、1座3m3沉淀池、1座50m3事故油池、1套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1座600m3细灰仓、1座100m3渣库、1座100m3石灰石粉仓、1座储煤场、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炉内喷烧石灰石粉脱硫系统、低氮燃烧+SNCR烟气脱硝系统(还原剂为尿素)、三电场静电+布袋除尘系统、锅炉补给水系统。木兰县鹏翔热电厂小火电机组及供热区域的62台小锅炉已关停。 工程总投资1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94.6万元。

2015年1月,我厅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黑环审〔2015〕3号)。2016年6月,原木兰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二、项目变动情况

1、锅炉由3台75t/h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调整为2台75t/h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2、将2座总容积1000m3灰库调整为1座600m3细灰仓。

3、未建设生产废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灰、渣外售给木兰县恒达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变电站废变压器油暂未产生,与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哈尔滨华誉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该项目建设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并运行正常,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了相应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经研究,我厅同意该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请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哈尔滨市木兰生态环境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