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电力用户市场注册、CFCA证书办理、代理关系绑定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麦电网 来源: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 2020-11-16

所属频道: 政策 关键词:

《2021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办法》发布!

《关于提报“十四五”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需求方案的通知》

《关于申报山东省绿色能源示范村镇的通知》

麦电网讯:日前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黑龙江省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电力用户市场注册、CFCA证书办理、代理关系绑定等工作安排的通知,称准入电力用户务必于2020年11月16日16时前完成在黑龙江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市场注册信息提交,过期提交的用户注册申请本次不予受理,但所提交的注册申请将在下次交易前再予受理。


详情如下:


关于黑龙江省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电力用户市场注册、CFCA证书办理、代理关系绑定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发电企业:


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近期将开展2021年度电力直接交易,现将准入电力用户市场注册与CFCA证书办理,以及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代理关系绑定等工作的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准入电力用户注册


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通知》(黑发改运行函〔2019〕328号)要求,按负面清单制审核通过的电力用户为准入电力用户。准入电力用户务必于2020年11月16日16时前完成在黑龙江电力交易平台网站(https://pmos.hl.sgcc.com.cn)市场注册信息提交,过期提交的用户注册申请本次不予受理,但所提交的注册申请将在下次交易前再予受理。关于电力用户市场注册有关说明请参见黑龙江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帮助”栏下的《黑龙江电力交易平台电力用户注册指导手册》。特别提示:参加直接交易的一类用户“用户类型”请选择“直接交易用户”,售电公司代理的二类用户“用户类型”请选择“零售用户”。


以往进入准入名单、但未进行市场注册的电力用户,如有意愿注册也应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完成市场注册信息提交。


二、准入电力用户CFCA数字证书办理


准入电力用户如参加电力直接交易(非售电公司代理交易的一类用户),见到本通知后,一定要先行(特别提示:各电力用户见到通知后一定要先行联系办理办理数字证书,务必于接到本通知后第一时间将数字证书办理资提交料完毕,并督促证书办理方尽快发放证书)办理CFCA数字证书,如何办理数字证书参见黑龙江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帮助”栏下的《CF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说明》。拿到数字证书及时进行绑定,数字证书绑定联系电话0451-53688234(拟参加电力直接交易的一类用户完成市场注册信息提交且已拿到数字证书,即可进行数字证书绑定,不用等到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再绑定数字证书。参加电力直接交易的一类用户务必在11月23日之前完成数字证书绑定工作)。


以往进入准入名单、但未进行市场注册的电力用户,如有意愿注册且参加电力直接交易(非售电公司代理交易的一类用户)也要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完成CF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工作。


准入电力用户如只由售电公司代理交易(新注册的二类用户)无需办理数字证书。


以往已经完成市场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及时检查数字证书是否过期,如过期失效请及时续办。


三、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代理关系绑定


准入电力用户若选择售电公司代理交易,请通过交易平台完成代理关系绑定及代理协议(代理购售电合同)提交。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绑定需由售电公司在交易平台中发起,简要流程说明如下:售电公司登陆账户发起绑定——点击“基本信息”——点击“信息维护”——点击“用户绑定”——点击“绑定零售用户”——点击“查询”搜索待绑定用户——勾选待绑定用户——点击“绑定”——填写代理期——上传《代理协议(代理购售电合同)》(PDF格式,10M以下)——点击“提交”。售电公司发起代理关系绑定后,所代理的电力用户需登录交易平台进行代理关系绑定的确认,简要流程说明如下:电力用户登陆交易平台账户——点击“基本信息”——点击“零售用户确认”——勾选发起绑定的售电公司——点击“绑定售电公司”——核对有关信息——点击“同意”完成绑定关系确认。


本次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进行代理关系绑定时,代理期限统一填写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已入市但未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函》超期的售电公司发起的代理关系绑定不予受理。二类用户绑定不需要数字证书,如出现二类用户进行代理关系绑定时系统提示使用数字证书情况,请联系0451-53688234进行处理。代理关系绑定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16时,过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情况说明


(一)有关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一定要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完成相关工作,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因未遵照上述时间安排而影响参与交易的,由售电公司、电力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二)电力用户注册,请先行注册用户基本信息,然后注册用电单元,要求一个用户号只注册一个用电单元。请各电力用户(或代替电力用户注册的售电公司)一定要先行与当地供电公司核对,确保用电单元无遗漏,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尤其是“用户号”、“电压等级”、“用电类别”“行业类别”(可到当地供电公司进行查询)等信息必须填写且务必准确无误。电力交易中心不再对注册信息准确性进行审核,如因电力用户(或代替电力用户注册的售电公司)提交的注册信息不准确、用电单元漏注等情况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电力用户(或代替电力用户注册的售电公司)自行负责。


(三)电力用户注册时要求上传2个附件(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准入文件,此两个附件必须上传。准入文件要求必须为市地级政府部门出具或市地级政府部门与市地级供电公司联合出具。


(四)各有关售电公司传代理协议(代理购售电合同)时一定要保证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内容完备,同时注意代理协议(代理购售电合同)中的签订日期、代理期限等事项要与本次交易的有效时间段(代理期限)符合逻辑,不要存在时间上的矛盾。本次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代理关系绑定,电力交易中心不再对代理协议(代理购售电合同)进行审核,各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要确保代理协议(代理购售电合同)符合要求,“用户号”与电力用户注册信息相一致,确保代理协议(代理购售电合同)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如因代理协议(代理购售电合同)签署不规范而影响交易、执行、结算及产生的其他一切后果由售电公司自行承担责任。


(五)新增注册一类用户只建立一个交易单元,一类用户如新增用电单元也只与已建立交易单元进行关联,不再新增交易单元。售电公司每年也只建立一个交易单元,售电公司新增绑定零售用户只与已建立交易单元进行关联,不再新建交易单元。


(六)欠缴电费或偏差考核电费的电力用户不能进行注册或与售电公司进行代理关系绑定。


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