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优化实施方案》

麦电网 来源:宁夏发改委 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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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电网讯:宁夏自治区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优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称,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是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宁夏电力)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1日,注册资本14300万元。股东结构为:国网宁夏电力持股70%,参股企业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各持股3%。


国网宁夏电力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转让25%股权,将持有资本降至6435万元,转让后持股比例为45%。


现有10家非电网股东按照转让前各自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暨各等比例认购2.5%的股权,加上之前3%的股权,股权结构优化后,10家非电网股东股权均为5.5%,各持有资本786.5万元,合计持股比例55%,合计持有资本7865万元。


详情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优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体改〔2020〕23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优化,我们起草了《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权优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转去,请你单位结合工作职能研提意见,并于9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委能源发展处。


联系人:杨泽英


联系电话及传真:0951-6038090/8301962


邮箱:nengyuan_nx@126.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优化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神,加快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按照《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体改〔2020〕234号,以下简称“234号文”)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经征求相关方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建议方案,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是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宁夏电力)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1日,注册资本14300万元。股东结构为:国网宁夏电力持股70%,参股企业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各持股3%。


交易中心职能定位为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规范电力交易服务的专业机构。主要负责电力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组织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合同转让交易、容量交易等中长期市场交易,提供与上述交易相关的电力交易合同管理、结算依据、信息披露、规则研究、咨询、培训等服务。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授权,负责市场主体的注册和相应管理,协助维护电力交易市场秩序。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电力交易规则,提出电力市场和交易运营方案,日常业务不受市场主体干预,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234号文相关要求,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确保2020年底前国网宁夏电力对交易中心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进一步构建独立规范运营的市场化交易机构,科学推动宁夏电力市场建设。


三、工作原则


依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工作程序,有序推进交易中心股权结构优化工作。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234号文有关要求,完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章程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推进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作各环节合法合规。


积极稳妥。加快推进交易中心股权结构优化,争取尽早完成改革任务。合理确定交易中心职能定位,稳妥推进规范管理,保障交易中心各股东方权益,确保交易业务正常开展、交易队伍健康稳定。


统筹协调。有效承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实施方案的报告》(宁发改委能源(发展)〔2018〕753号)相关要求,坚持以多元化为重点,注重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协调有序,确保高效高质完成交易中心股权结构优化任务。


四、股权结构优化方式


国网宁夏电力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转让25%股权,将持有资本降至6435万元,转让后持股比例为45%。


现有10家非电网股东按照转让前各自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暨各等比例认购2.5%的股权,加上之前3%的股权,股权结构优化后,10家非电网股东股权均为5.5%,各持有资本786.5万元,合计持股比例55%,合计持有资本7865万元。


股权转让采用现金实缴方式,在规定日期前,一次性完成出资注资工作,10家非电网股东各增加投资356.5万元。


五、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代表组成,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在目前7名的基础上,调整为11名,1名职工董事,其余10名董事由股东方委派,其中:国网宁夏电力委派4名董事、其他6名董事由其他参股股东轮流委派。董事长由国网宁夏电力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不得同时兼任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


监事会:监事会成员在目前3名的基础上,调整为7名,1名职工监事,其余6名监事由股东方委派,国网宁夏电力委派2名监事、其他4名监事由未出任董事的股东轮流委派。监事会主席由国网宁夏电力推荐,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经理层: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2名,由国网宁夏电力推荐,交易中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聘任。


六、加强党组织建设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体系,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推动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交易中心设立党总支,隶属中国共产党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委员会,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要求,党总支书记由董事长担任,配备纪律检查委员,交易中心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总支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七、组织实施


交易中心股权优化工作,由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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